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bmxzfb-zcwj-xzfwj-2017-1273 公开目录: 县政府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发〔2017〕13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30 15:50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创业,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石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石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创业,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增强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为加快“三宜”石泉建设营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统筹规划。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加速建设政务云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及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二)信息共享,纵横联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推动各类平台资源整合、横向互通、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促进条块互联,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开放创新,持续推动。把改革创新融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过程,促进政务服务理念、制度、方法、模式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形成石泉特色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统筹资源,信息共享。依托政务云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在全县范围内的应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横向覆盖政府各部门;纵向联通市、县、镇、村,实现上下联动、互联互通。整合利用各部门存量信息资源,打通数据壁垒,搭建全县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充分展现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为各方主体提供增值服务,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更加精准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尽可能让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能够在网上办理,推动便民服务范围从实体大厅向互联网及移动终端拓展。进一步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及效率,结合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信息公开,全程透明。依据中、省、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不断完善和建立县、镇、村三级审批和服务事项数据库。统一事项编码,固化基本要素,明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依托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面向社会公布,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务”。

(四)绩效考评,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察;建立健全对各镇、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机制,实现考核工作“系统实时记录、过程全程监管、结果自动生成”的自动化监管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接权责清单,全面理清和规范实体政务大厅进驻事项的数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和流程时限,并同步推动及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将进驻事项逐步向所有公共服务及其他行政权力延伸,建立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库并形成常态化定期更新机制。(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县法制办、编委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8月。)

2、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监督。将纳入政务服务体系的所有事项关键要素全部网络化,网上审阅材料、填写意见、制作文书、做出决定,各岗位环节操作的时间和内容记录在软件中,实现可查可控,遏制权力的滥用,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利的实现。(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编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9月)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全面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全部予以公开。重点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容准确一致。(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部门:县信息中心、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0月)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4、全面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可网上可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年度提升机制,持续优化拓展政务服务网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县法制办、编委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

6、建立健全登记赋码(一号)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登记赋码(一号)制度,由政务云平台统一管理,各部门审批及服务事项无登记赋码(一号)无法受理及进入审批流程,防止政务服务事项“应进不进”。登记赋码是事项办理的身份凭据,伴随事项办理全过程,是事项办理统计、监管、督查的重要依据。登记赋码结果即为网上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将政务服务网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实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评价体系以及民意调查结果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5月)

7、推动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模式,实现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标准化及规范化,村级便民服务点具备自助查询、远程指导及协助、全程代办功能,真正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县政府办,责任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各镇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3月)

(三)加速推进基础建设

8、推进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建设。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快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集中汇聚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以及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依托数据共享平台,完善县级政务服务网并与上级政务服务网进行对接。建设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推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大力推动我县区域大数据中心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应用,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均等化的政务服务奠定基础,为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服务。(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县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5月)

9、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平台架构和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实名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登录、申请、咨询、反馈,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间跨域单点登录、单点退出。积极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涉税行政收费以及公共服务收费网上支付。实现政务服务网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

10、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县域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深入实施“光网+无线石泉”战略,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4G)信号全覆盖,100%行政村(社区)实现光纤到村(社区)。加快建设完善骨干网络,拓展县际出口带宽,提升本地网间互通带宽、访问速度和互联性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幅降低网络资费水平。充分依托我县大数据产业园及县域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各镇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镇居民及农村人口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卫生局、教体局、文旅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平台和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充分利用现有大数据中心及智慧石泉项目已建立的标准机房建立县级容灾备份节点。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保密局、各部门、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及重要意义,各部门要以“追赶超越”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群众体验,增强获得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协调,常抓不懈。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有关业务为一体的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政府办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指导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编办、法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为保证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统一调度,集中使用。每年筹措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作为“互联网+政务”专项资金,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运营商、IT企业、投资公司等全方位投入的局面。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全县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充分利用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结果,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五)注重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人才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石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7.5-2017.6 2017.6-2017.8 2017.8-2017.10 2017.10-2017.12
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全面开展网上服务事项清理工作。 推动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法制办、编委办、各有关部门
2 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监督 梳理所有纳入政务服务体系的所有事项关键要素。 初步建立所有事项关键要素网络化并记录在软件内。 建成可查可控的网络监督体系。 县政府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编委办、各有关部门
3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全面公开 清理服务信息。 清理服务信息。 推进服务信息全面公开。 县政府办 县信息中心、有关部门
4 全面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制定网上行政审批绩效评估细则。 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等领域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开展网上办理试点。 开展服务事项多部门网上并联办理试点。 全面推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县政府办 有关部门
5 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清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清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并改进优化服务流程。 开展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试点。 优化完善并公开服务流程。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法制办、编委办、各有关部门
6 建立健全登记赋码(一号)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 制定登记赋码(一号)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细则。 各部门严格按照赋码(一号)审批流程运行。 形成政务服务网满意度评价体系与政务服务中心实体评价体系和民意调查结果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7 推动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 梳理县、镇、村基层政务网络基础建设。 推进镇服务中心的设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推动县、镇、村基层网络全面覆盖,全面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模式。 完善县镇村三级体系完善建设。 县政府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各镇政府、各部门
8 推进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建设 完善技术标准和目录。 制定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依托大数据中心完善政务共享平台建设。 推动政务资源共享交换。 政府办 县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9 健全制度、标准、规范 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 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 清理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列出清单,提出处理意见。 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信息中心、各部门、有关单位
10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持续推进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县政府信息中心、各镇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11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 县政府办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发改局、住建局、卫生局、教体局、文旅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
12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 持续推进 县公安局 县政府办、保密局、各部门、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