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 ||
索引号 | jz-fwzxxrsj--czys-2017-0012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26 10:04 |
内容概述 |
2017按照县财政预算的总体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收支情况,现将石泉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2011年县政府机构改革时由原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改名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从事加强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公务员管理、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档案。
(六)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石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九)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石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创业、创新、创优”为引领,坚定“就业增收、创业富民、社保安民”的战略思路,努力提升创业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和劳动执法等工作水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创业水平,稳定就业局势。一是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水平。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同步提升现有创业孵化园、孵化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二是推进创业就业促进脱贫。认真落实《石泉县建设“宜业石泉”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劳务创业脱贫的实施意见》《贫困人口“三业”扶持实施方案》,促进全县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创业致富。三是创新完善大众创业政策。进一步创新完善大众创业政策措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努力实现技能培训1000人、自主创业1000人、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
(二)推进社保改革,做到应保尽保。加大社会保险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城乡并轨。切实抓好五种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力争应保尽保。认真做好“社保卡”应用普及、全民参保登记和工伤、失业保险降费等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创新人事管理,强化人才保障。一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落实《石泉县关于深化人才工作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不同层次的人才引进,争取实现一批人才项目落地生根,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二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创新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工资壁垒,建立工资与工作业绩相匹配的、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发人才活力。三是创新人事管理机制。严格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建立以聘用合同为基础的人员退出机制和不胜任本职工作者召回、再教育能力提升机制,在严管上下功夫。
(四)加强劳动执法,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监察执法工作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有关民生方面的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处理人事劳动争议和群众投诉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关内设政办股、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退管股、社会保险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个行政股室,下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退休人员管理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9个局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3人:行政编制1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1名;工勤人员(司机)2名。事业编制80人。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月份工资表共计114人,其中:在职87人,退休22,遗属3人(含原招待所代管退休12人,遗属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42,946,426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2,946,426元。
(二)、支出情况如下:2017年预算支出总计42,946,426元。其中:基本支出7,928,426元。项目支出35,018,000元。
按功能科目分支出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6,896,481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1,945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98,0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50,000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00,000元,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7,880,000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00,000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0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