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改局2017年预算说明
索引号 CD-bmxfgj--czys-2017-002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0-24 11:21
内容概述

石泉县发改局2017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收支总量平衡。

(四)组织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银政、银企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金融风险,参与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和管理;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培育指导和审核推荐及监督管理;对口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市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七)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石泉突破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三)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石政办发〔2015〕48号、石编发〔2011〕12号、石编办发〔2013〕2号)文件核定编制27人行政编制12(包括物价局、粮食局局长2名)人,行政工勤编制3(物价局、粮食局司机2名)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2人。目前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5人。公务车辆编制2辆(已上交公产局)。

石泉县物价局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石政办发[2012]41号)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另有占用县人社局编制,在局上班、待调入的3人,退休人员9人。

石泉县粮食局内设办公室、调控监管股、产业发展股、粮油质量监督管理站四个股室。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石政办发[2012]44号,核定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0名,离退休人员14人,遗属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942819元,其中:基本支出4279819元(工资支出340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219元),项目支出166300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128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000元)。

发改局2017年支出预算:264762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620元,项目支出240000元。

物价局2017年支出预算754297元,其中:基本支出704297元,项目支出50000元。

粮食局2017年支出预算25409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902元,项目支出1373000元。

2、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支出预算24000元,其中:发改局10000元,物价局6000元,粮食局8000元,用于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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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发改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