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 ||
索引号 | CD-bmxnlkjj--czys-2017-0001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20 15:22 |
内容概述 |
一、预算单位概况
县农林科技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6个(包括县森林公安分局),其中:工勤岗4个。事业编制30个;实有113人,其中:在职74人、离休2人、退休32人、遗属5人。
农林科技局有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广校、县农经站、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林技中心、县蚕桑中心均为。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县蚕种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科技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林业、蚕桑、茶果业等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拟定全县科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大林业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三)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规模化生产。
(四)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
(五)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制定、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业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建立农村林业合作组织。
(八)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疫情监测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引进、示范,负责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耕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县农业利用外资规划,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养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培育、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苗、蚕种、果树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十八)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十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二十)负责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二十一)负责全县山川秀美工程的综合调研、规划协调、检查落实、总结验收工作。
(二十二)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三)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十四)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促进产业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五)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管理与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专利、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科技企业认定的初审、复核与评定过程中的日常工作,选拔推荐省、市科技型企业,协调落实有关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县科技考察、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工作。
(二十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二十九)负责全县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协调工作。
(三十)归口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三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98,232,823.00 元,支出96,732,223.29元,当年收支结余1500599.7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904,233.89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7,123,579.80元)。2016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34,723.00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50,643.20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7,006,587.68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6,974,079.80元)。结余资金均为项目资金,主要因为项目资金都是年底才拨付到账,第二年初开始支付使用,所以年末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50,643.2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3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635.3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元,全年累计接待事项 127 次,接待 1153 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共计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表(单击此处下载附表)
附表(1-8):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