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CD-fwzxxgtj--czys-2017-0019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0-20 15:12
内容概述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石泉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6)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统一征地管理工作(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12)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13)负责全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做好规划修编,落实耕保任务。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完成《石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和《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验收送审成果,完成了“两减一增”指标的分解落实,全县共核减基本农田78466.7亩,核减耕地35079.6亩,优化调整和局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600亩,确保到2020年规划基期,全县263500亩耕地保有量,205000亩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的实现,利用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双退”调查工作。已完成完成图斑在线举证工作,在线举证林地面积12400亩,通过审核后可满足我县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任务。目前云雾山镇9800亩项目已竣工,两河镇8000亩和后柳镇8500亩项目进度过半,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7000亩考核目标;年度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批353亩已全面竣工,第二批286亩预计12月底可竣工,第三批390亩正在进行规划设计,预计2017年初可开工建设。继续做好陕南移民搬迁旧房腾退工作,全年共腾退1287户旧宅基地,拆除旧房430亩,腾退复垦土地1000亩,已通过县级初验,等待市级验收认定。

2、坚持服务理念,保障用地需求。严格规划管控,认真履行建设用地预审职能,累计完成各类建设用地预审件83件,优化调整6处项目选址,确保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全年组织上报两个批次用地面积213亩,G210宁两路石泉段改建单独选址项目面积201亩,并取得了阳安铁路复线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批文,全年上报建设用地数量未突破市局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

3、狠抓地灾防治,确保群众安全。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高标准“十有县”创建为核心,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为抓手,夯实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完成石泉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报批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9场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15场次,受众8000余人。对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的监测预警仪器,在汛期已投入监测。2014年以前中省下达的21个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和西关滑坡治理工程已通过市局验收。汛后,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更新工作,经对口技术单位认定可取消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地质灾害信息化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正在优化方案,年内可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4、推动改革创新,做好不动产登记。通过精心筹备、积极推进,及时完成了不动产机构整合,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全市首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在我县颁发,我县好的做法得到了省厅、市局的高度肯定。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已步入常态化,现已开展土地房屋统一登记240宗,开展查询等业务200余件,开展查封登记20余宗,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9份。在以前国土资源土地登记基础上,继续做好农村房地产权登记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100%;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率达86.52%,覆盖率达85.61%,开展了农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和抵押试点工作。

5、强化执法监察,规范管理秩序。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抓好日常执法巡查和执法检查。全年共组织执法巡查49次,发现违法行为49起,制止纠正违法行为27起。通过开展砖瓦窑用地采矿专项整治、沙场用地整治、环境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及联合执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2起。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0件,矿产违法案件2件,结案21件,1件正在办理中,收缴罚没款35.8万元,恢复土地7666.7平方米。公开通报和曝光违法案件6件,处理责任人2人。非法采石场和未取得矿权无采矿证和用地手续不齐的砖厂已全部关停取缔。按照省市县对国家环保督察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了全县非法采矿和违法用地及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比例为0.15%,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违法比例为0.2%,矿产卫片图斑总量比去年下降60%。

6、加强矿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做好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全县矿山年检率为100%,现场抽检矿山20个,实地抽检率为100%,同上年度持平。对在市级参加年检企业按规定进行初审并签署了初审意见。同时,结合年检工作初步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已组织在生产的矿山企业自行组建或委托专业地测机构启动地质勘测工作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矿产类收费各项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7.8713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3万元,收缴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120余万元。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及“安全生产月”、“环保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矿业权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县矿山企业和勘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保护整治,落实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依规实施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已关闭矿山2处,拟关闭矿山3处。

7、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力争省级表彰荣誉。搬迁安置房建设,2015年度项目中3400户已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入住条件,已入住或正在装修2982户,入住率达87.71%。28个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已全面完;2016年度搬迁安置4045户,截止到目前,已启动建房主体工程4045户,其中主体完工3282户,达到入住条件1473户。启动建房主体工程、主体封顶、达入住条件的户数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81.14%和36.42%,各项进度已超过省市规定的建设进度要求。目前正加紧收集完备相关资料,进一步对照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和省级考核验收,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8、狠抓各项帮扶措施,全力以赴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采取工作队驻村和干部包户配套的帮扶形式,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的帮扶措施。

9、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基础中心工作。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舆情处理工作,全年共共接待群众来访12人次,受理信访件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回复并处理,维护了稳定团结,无到县集访,到市去省赴京事件。

10、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县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结合“能力建设年”和“五学习五践行五创建”活动,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6次,讲党课5次,专题讨论4次,人均撰写心得体会四篇,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及规划修编等业务知识培训3次,新闻宣传写作知识培训1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干部纪律、四风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目标任务进度督查四项工作,加强对案件线索收集排查,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查处制止,全年自办案件2起。通过学教活动和廉政建设,充分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性和积极性,激发了机关上下干好国土事业,做合格共产党员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49.252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090.3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整理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减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65.162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209.1255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949.2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06.49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48.0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58.4627万元;其他收入42.76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47%,主要是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965.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9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8421.182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设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占总支出的94%。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0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3096万元,项目支出4462.7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484.7697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十有县及应急能力建设、不动产登记局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02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2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局购买电脑等办公用品)、行政运行支出485.30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757.7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滑坡点治理及应急能力建设等)、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0万元(主要是对陕南移民搬迁户的补助)。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3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7099万元,公用经费54.599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23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23万元,降低10%,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其他县局来我局学习不动产登记业务人次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22万元,降低16.9%,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我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0批次、500人,经费总额5.239万元。主要包括接待陕西诚业勘察院总工、市地灾办主任、安康其他县局主管不动产工作副局长及股长;高标农田项目建设及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相关业务的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958.4627万元,支出3958.4627万元,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土地拆迁补偿工作,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支出。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99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38.2381万元,增加2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给参公人员补发车补。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73.385万元,其中: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支出64万元、不动产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43.905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65.4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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