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jz-fwzxxczj--czys-2017-0021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财农[2017]66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09 11:32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 下达 2017年 第二批 脱贫攻坚 项目资金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迅速推进2017年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石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石脱指字〔2017〕12 号)文件和县发改局 财政局 扶贫局《关于调整2017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7】416号)文件要求,现下达各镇2017年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604.14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规模
根据石发改发【2017】416号文件要求,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整合项目涉及201个4662.6万元,按照项目建设进展,县财政已下拨到位第一批扶贫资金1020万元,县扶贫局从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了728万元,根据现阶段项目建设情况,此次资金直接下达到上述扶贫资金未覆盖的整合项目,按投资计划的50%下达资金881.14万元;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64号)文件,全县调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为430户,此次清算8个镇资金391万元;2017年“两室一场”建设资金先安排13个贫困村,按计划投资的50%下达资金114万元,三项合计604.14万元,剩余资金待各项目竣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再统一清算拨付到位。年终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各镇要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快资金支出,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三、资金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表一:石泉县脱贫攻坚2017年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下达汇总表;
表二:石泉县脱贫攻坚2017年第二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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