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bmxzfb-zcwj-zfbwj-2017-115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政办发〔2017〕50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8-15 15:23 |
内容概述 |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纵深推进就业创业脱贫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27号)和市人社局、市脱指办《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纵深推进就业创业脱贫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27号)和市人社局、市脱指办《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的通知》(安人社发〔2017〕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总揽,以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就业优先、厂社融合、协调推进为原则,以推进就业创业脱贫、扩大就业增收和扶持返乡创业为目标,鼓励支持各类企业(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返乡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配建的商业用房、社区空置门店以及老厂房、旧学校、旧办公楼等闲置房屋,创办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实现移民搬迁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以扶持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及重点群体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人社部门政策杠杆作用,用好各项就业补贴及创业扶持政策,全力支持社区工厂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全覆盖”的目标,到2020年底,全县培育发展社区工厂30家以上,吸纳就业600人以上,累计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300人以上,力争每一个大型移民搬迁社区或农村人口集中区都有1家以上的社区工厂(具体任务见附表)。
发展重点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大电子加工项目。借助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有利时机,加强内引外联,引进电子元件、手机配件、机械零部件等无污染、低噪音、低技能、易运输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采取连锁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订单加工等形式,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立社区工厂,打造劳动密集型加工基地,实现外出务工人员带业回流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做强纺织加工项目。充分发挥移民搬迁后广大移民搬迁群众离土未离乡、无业可就的人力资源优势,吸引服装、鞋帽袜、手套等加工企业,按照不硬性要求设公司、只求办工厂的思路,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开办加工厂,实现移民搬迁群众楼上居住、楼下就业,方便赡老扶幼,实现就业增收致富。
(三)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做好农产品加工项目。借助生态资源优势和富硒资源优势,围绕富硒食品、茶叶、山野干货、特色干鲜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资源,支持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社区周边土地或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发展农业林业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厂,采取精细耕种、精细加工、精美包装,利用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网络平台,销售我县农特产品,帮助移民搬迁群众和贫困劳动力在园区、在工厂、在网络平台实现选择性就业。
(四)挖掘民间传统工艺,做精手工艺品项目。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充分挖掘移风易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传统手工艺与旅游开发深度融合,加强与境内外旅游开发、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开发等企业的合作,挖掘木匠、篾匠、石匠、铁匠、雕刻、书画、刺绣等民间艺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力培育发展木制品、竹藤编制、根雕奇石、书画装裱等手工艺品加工坊,拉长旅游产业链,提升传统手工艺品附加值,实现群众就业增收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各镇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先建厂后证照的思路,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允许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其地址与住所在本县区域内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县发改、住建、国土、市场监管、安监、消防、金融等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放宽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努力培育社区工厂这一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在我县迅速发展壮大。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人社、扶贫、国土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创新创业资金和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全力支持社区工厂建设。
每个认定的社区工厂,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人数稳定在20人以上的,县人社局对社区工厂实训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社区工厂每吸纳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给予工厂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的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照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对人社部门认定的社区工厂、属于首次创业的、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统一为社区工厂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需资金从社保补贴中列支。将具有孵化功能的社区工厂纳入众创空间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认定为孵化基地或众创空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认定为县级以上的孵化基地或众创空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运营管理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对于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基地或众创空间,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6〕45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将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项目资源,实施移民搬迁群众“照单培训”,确保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对社区工厂从业人员开展企业岗前培训后,稳定就业在6个月以上的,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的100%标准补贴到企业。县人社局联合农林科技、文旅等部门开展传统手工艺技能培训,可组织集中培训的,每人按照1500元的标准补贴到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和企业;支持传统手工艺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传承人或手工艺人补贴。以上培训机构或个人在开展培训前,应向县人社局申请备案。每年由人社局牵头对社区工厂法人和管理人员组织一次免费能力提升培训。以上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融资服务。社区工厂需要申请贷款时,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可展期1年,展期不予贴息。属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计算的利息给予贴息。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五)落实税费减免。对社区工厂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利润、纳税额等设置政府采购准入条件。
四、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认定标准
各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或农村人口居住集中区创办的社区工厂,用工人数稳定在20人以上、每年能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可认定为社区工厂。
(二)认定程序
1.申请。社区工厂自主申请。社区工厂认定需向县人社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社区工厂营业执照或备案登记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和结婚证、就业创业证、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员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水电费支出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负责受理资料并审核。并到社区工厂所在地镇、村进行实地走访核实,进行初审。
3.审批。符合条件的,县人社局发文审批认定。
4.发证挂牌。认定的社区工厂,由县人社局授牌。
5.享受扶持政策。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扶贫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人社、财政、扶贫、经贸、民政、市场监管、地税、国土、环保、住建、金融办、人行等单位为成员的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社区工厂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工厂建设的指导、服务、督查、考核、认定等日常工作。
(二)提供优质服务。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凡涉及社区工厂建设的项目要坚持从快从简办理各类手续。各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金资源,全方位支持社区工厂建设。县人社局要灵活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做好用工对接、人才引进、培训扶持、社保接续、项目引进、落地及后续跟踪服务。各镇在规划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时,要预留社区工厂建设的场地,并积极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组织动员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到社区工厂就业,靠勤劳实现脱贫致富。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和邀请各级各类媒体,充分挖掘社区工厂的典型企业,以及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让“社区工厂”成为就业扶贫的新生动力。县人社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贸局、招商局要广泛宣传扶持社区工厂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出务工能人发挥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返乡投身社区工厂建设,引导适宜发展社区工厂的企业来石投资建设社区工厂。要积极弘扬表彰社区工厂发展中的先进典型,每两年表彰一批先进社区工厂、优秀员工、推动社区工厂发展的先进个人,激发全民参与支持社区工厂发展的热情。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各部门要把社区工厂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解决移民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农村贫困劳动力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大盘子,进行重点研究、重点部署、重点倾斜、同步推进。由县人社局牵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考核办配合,将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创业就业工作单项考核内容之一。对未完成年度社区工厂培育发展任务的镇,在创业就业工作单项年度考核最后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石泉县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就业扶贫项目目标任务表
年度 | 镇名 | 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家) | 吸纳就业(人) |
2017 | 城关镇 | 1 | 20 |
池河镇 | 1 | 20 | |
后柳镇 | 1 | 20 | |
喜河镇 | 1 | 20 | |
熨斗镇 | 1 | 20 | |
中池镇 | 1 | 20 | |
迎丰镇 | 1 | 20 | |
饶峰镇 | 1 | 20 | |
两河镇 | 1 | 20 | |
曾溪镇 | 1 | 20 | |
云雾山镇 | 1 | 20 | |
2018 | 城关镇 | 2 | 40 |
池河镇 | 2 | 40 | |
后柳镇 | 1 | 20 | |
喜河镇 | 1 | 20 | |
熨斗镇 | 1 | 20 | |
中池镇 | 1 | 20 | |
迎丰镇 | 1 | 20 | |
饶峰镇 | 1 | 20 | |
两河镇 | 1 | 20 | |
2019 | 城关镇 | 1 | 20 |
池河镇 | 1 | 20 | |
后柳镇 | 1 | 20 | |
喜河镇 | 1 | 20 | |
熨斗镇 | 1 | 20 | |
中池镇 | 1 | 20 | |
迎丰镇 | 1 | 20 | |
饶峰镇 | 1 | 20 | |
两河镇 | 1 | 20 | |
2020 | 城关镇 | 1 | 20 |
池河镇 | 1 | 20 | |
后柳镇 | 1 | 20 | |
喜河镇 | 1 | 20 | |
熨斗镇 | 1 | 20 | |
饶峰镇 | 1 | 20 | |
两河镇 | 1 | 20 | |
合计 | 38 | 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