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预算说明 | ||
索引号 | AB-xwjggw--czys-2017-0005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04-30 14:35 |
内容概述 |
根据石政发〔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共石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预算公开情况做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中共石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是县委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党委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审批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审批下属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5、配合同级党委机关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6、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参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7、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领导所属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权限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和处理决定。
10、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1、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12、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县党代会精神,加强机关党组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机关实际,认真组织举办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和县直机关党员轮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力争把县直机关党员队伍建成信念坚定、素质过硬的“先锋队”。
2、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好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负总责、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好党建责任机制,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3、在2016年集中开展了县直机关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提升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水平。统筹抓好机关的党建、廉政文化宣传氛围的营造。
4、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认真做好按期换届改选和缺员补选工作,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5、培树先进典型、扩大机关党建影响力凝聚正能量。一是积极开展“提升机关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实践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党员帮扶情暖民心”党员结对帮扶先进事迹报告会;三是积极开展建党96周年庆祝活动,宣传身边典型。四是继续深化开展“五型机关度党组织”、“双向管理”、“党员八带头”活动。引导机关党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争做“四为四好”的先进典型。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的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活动制度,营造“廉政机关”的浓厚氛围,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
7、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的作用,认真做好包联后柳镇磨石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机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锤炼党性、提升能力,全面完成三创等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4人,在岗在册4人,退休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415916.00元
2、项目支出:党建工作经费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