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煤气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CD-bmxzfb-zcwj-zfbw-2017-1063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17〕4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1-21 14:50
内容概述 近期,随着春节临近和气温变化,城乡居民用煤用炭用气用火取暖增加,由于取暖方法不当,防范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容易造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俗称煤气中毒)事故发生。2017年1月20日晚,我县城关镇太阳村四组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件,造成2名青少年儿童死亡。这起悲剧事故的发生,令人叹息,教训深刻。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煤气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随着春节临近和气温变化,城乡居民用煤用炭用气用火取暖增加,由于取暖方法不当,防范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容易造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俗称煤气中毒)事故发生。2017年1月20日晚,我县城关镇太阳村四组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件,造成2名青少年儿童死亡。这起悲剧事故的发生,令人叹息,教训深刻。为进一步强化家庭煤气中毒事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防范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范责任

各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深入细致做好煤气中毒防范工作。各镇要立即召开辖区村组干部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从已发生的事故中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夯实防范责任。要立即组织各村、社区和派出所,对辖区内移民搬迁安置房、各类新建房屋、出租房、老旧房屋、工地工棚等取暖设施和通风情况,以及公共场所、生产企业的通风、用电、用煤、用气安全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应对

县安委办和各镇要进一步完善煤气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统一协调,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件调查、情况综合、信息上报和向社会发布工作。县卫计局要动员、组织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以往不同季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规律,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预警监控、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方面制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援与应急反应流程,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县科协和各镇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一步增强科普宣教的针对性,着重抓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农村新建房农户、城区出租平房等重点部位,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施工工地各类人员、搬迁户、农民工等重点人群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煤气中毒的卫生知识,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气候变化频繁的冬、春两季注意保持室内通风,进一步扩大防范知识的覆盖面,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确保煤气中毒事故防范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预防煤气中毒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的大事。各镇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预防煤气中毒作为当前群众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再次引发此类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责、严肃问责。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