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CD-bmxzfb-zcwj-czys-2016-095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陕价行发〔2013〕94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9-07 16:50
内容概述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韩城市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降低司法部门的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公证机构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幅度内确定。

  二、按照国家通知规定,降低有关考试考务费标准的,相应降低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由70/人科降为65/人科,专业考试由95/人科降为75/人科;

  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仍为70/人科,专业考试95/人科降为80/人科;

  3、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由70/人科降为65/人科,专业考试由85/人科降为75/人科;

  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仍为70/人科,专业考试由85/人科降为75/人科;

  5、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仍为60/人科,专业考试由130/人科降为72/人科;

  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由70/人科降为60/人科。

  7、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由70/人科降为60/人科。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标准由70/人科降为65/人科。

  2、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标准为:三级笔译翻译由420/人降为125/人科,三级口译翻译由500/人降为160/人科;二级笔译翻译由480/人降为140/人科,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由570/人降为170/人科。

  (三)卫生部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初级资格考试仍为50/人科,中级资格考试由70/人科降为60/人科。

  (四)农业部门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费标准由65/人科降为61/人科。

  (五)审计部门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由100/人科降为70/人科。

  (六)知识产权部门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标准由70/人科降为65/人科。

  三、鉴于我省已开始组织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中一级笔译翻译、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考试,其收费标准核定为:一级笔译翻译250/人科,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370/人科。

  四、请省级有关部门将相关收费标准降低情况及涉及的收费金额和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等情况于1015日前报省物价局、财政厅。

  五、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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