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财政局三措施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 ||
索引号 | CD-bmxczj-gzdt-czys-2016-0086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09:56 |
内容概述 |
为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引导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石泉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为落实好此项政策,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工作。一是提高对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落实购房奖励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上提出了实行购房奖励制度。本着高效率、少环节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购房奖励资金的发放管理。购房奖励资金的发放管理必须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为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励资金,财政局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基础数据的统计和资格审核,对符合奖励的购房者进行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的资料上报财政局,财政局落实专人对上报资料再进行确认核对。统筹做好奖励资金发放的前期工作。三是全力筹措资金并及时拨付。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根据主管部门上报资料,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兑付给购房户个人。
截止到目前,已为符合奖励政策的第一、二批共77户购房群众兑现奖补资金8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