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袁晓栋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CD-bmxzfb-zcwj-rsxx-2016-0864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字〔2016〕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3-07 08:51
内容概述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袁晓栋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接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安组函〔2016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袁晓栋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

 挂职时间为一年,自20161月至201612月。

 

 

                               中共石泉县委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