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CD-bmxzfb-zcwj-czys-2015-071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03 15:31
内容概述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有效整合补贴资金发放渠道,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折)通”(以下简称“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38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整合资金发放渠道,简化发放程序,提高资金发放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管理职责不变的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结合实际制定“一卡通”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发放工作手续简便、公开公正。

(三)集中整合,一卡发放。将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集中整合,实行“一户(人)一卡一号”统一管理和发放,补贴对象凭“财政惠民补贴卡”领取所有惠民补贴资金。

  三、改革内容

“一卡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依托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这一平台,在对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的基础上,将多部门分散管理、以现金或一项一卡形式发放到城乡居民的生产性、生活性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实现覆盖城乡、集中整合、一卡发放的目标。

    (一)扩大纳入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凡财政预算安排、直接支付给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所有生产性、生活性补贴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结合我县实际,本次计划纳入36项,具体包括:

    生活性补贴:1.村干部补贴;2.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4.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费;5.孤儿基本生活费;6.城镇社区“两委”成员补贴;7.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抚恤金;9.农村医疗救助;10.城市大病医疗救助;11.农村劳模补助;12.农村五保补助金;13.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14.受灾人员冬季生活救助资金;1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18.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19.双女户结扎奖励;20.失独家庭一次性补贴;21.独生子女保健费。

    生产性补贴:22.粮食综合补贴;23.小麦良种补贴;24.玉米良种补贴;25.水稻良种补贴;26.油菜良种补贴;27.地膜玉米补贴;28.农机购置补贴;29.退耕还林粮改现补助;30.退耕还林管护费补贴;31.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32.水库移民扶持资金;33.农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34.移民搬迁补贴资金;35.扶贫贷款补贴资金;36.燃油价格补贴。

因国家政策原因补贴项目发生变化的,随时予以调整。

    (二)整合发放渠道,实行统一发放。确定县农商银行为“一卡通”代发机构,县财政局将审核通过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或财政专户直接拨入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中心结算账户,由支付中心会同县农商银行将各项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形成“一个漏斗向下”的补贴资金发放机制。

    (三)推行“一卡通”方式,方便城乡群众。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一户一册一卡”的“一卡通”发放制度。“一册”主要反映所有惠民补贴项目和该户享受到的补贴项目及金额,每年随国家补贴政策和户主信息变化情况更新一次,由各镇政府为补贴户编制发放清册,并为每个补贴户发放清册设置编码;县农商银行根据清册为补贴户开立“一卡通”账户,统一制卡,原则上实行“一户一册一卡”。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补贴账户。对于发放到个人的生活性补贴,如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和抚恤金等,可以实行“一人一卡(折)”发放,将城乡居民已办理的以户主姓名为账户名称的惠民补贴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为以每位家庭成员姓名为账户名称的惠民补贴资金专用账户。

(四)开展“一卡通”担保贷款业务,支持城乡经济发展。根据《财政惠民补贴卡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按照诚信、自愿、有借有还、按期归还的原则,积极开展支持城乡居民发展生产经营性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放大补贴资金效应,缓解城乡居民融资困难,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四、主要流程

(一)采集基础信息。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各镇站(办)组织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比对:有“一折通”存折的补贴对象继续沿用原信息进行登记;无“一折通”存折但有城镇低保或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账户信息的补贴对象,可采用其一作为“一卡通”专用账户信息进行登记和确认;无以上账户信息、确需新增补贴卡的对象,收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汇总后报送县支付中心,支付中心送交县农商银行制发“财政惠民补贴卡(折)”进行登记和确认,同时镇站(办)根据采集到的基础信息及时登录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在“农户信息管理”栏目准确录入,健全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县支付中心根据补贴对象、项目、标准、金额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数据库。

    (二)规范一卡通管理。全县‘一卡通’信息库健全完善后,县支付中心将基础信息传递到县农商银行,县农商银行在职权范围内,以‘一卡通’账户为基础,及时归并、撤销和清理补贴对象其余银行账户,确保实现“一户(人)一卡一号”工作要求。

    (三)下达补贴指标或计划。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补贴政策、项目、标准和金额,确定指标或计划分配方案。财政部门根据分配方案,将补贴指标或计划统一下达各镇(办)并抄送县支付中心。  

(四)编制发放清册。各镇站(办)收到上级下达的指标或计划文件后,根据政策规定调查补贴对象信息,以“一卡通”信息为基础,逐户登记、审核、公示,据实编制发放清册,连同汇总表和相关电子数据经各镇站(办)、财政所盖章后,报送县级业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县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复核,复核后送支付中心。同时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人员登录兑付系统,根据发放清册人员名单,及时录入补贴信息。

(五)拨付兑现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将各项补贴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或财政专户拨入县支付中心结算账户,县支付中心会同县农商银行将各项资金直接打入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发放工作结束后,由县农商银行在发放清册加盖业务印章,返回县支付中心记账、存档。

(六)建立账务系统。县支付中心根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登记收支账务,按照补贴资金性质,设立分类明细账,如实、全面反映补贴资金的收支结算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卡通”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工作,确保“一卡通”改革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部、监察、审计、财政、计划、民政、国土、农业、林业、扶贫、人社、计生、卫生、移民、教育、住建、交通、残联、合疗、农商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各镇也要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20日起,领导小组将对各镇“一卡通”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30日前向市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迎接市上对我县“一卡通”发放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明确职责,强化配合。惠民补贴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县财政局负责“一卡通”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大对各业务部门、镇站(办)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信息采集、登记、分户清册编录、数据资料传输等相关知识,督促业务部门、各镇政府对纳入“一卡通”系统的城乡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张榜公布,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对部门报送的发放清册复核,及时与县农商银行做好补贴资金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负责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的维护管理,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2.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对口补贴资金的政策、标准、范围,负责本部门发放清册的编制、审核,向财政部门报送符合“一卡(折)通”支付系统要求的资料、数据和补贴对象、标准及后续变更情况;会同县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

3.各镇政府负责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中各站(所)间的衔接工作;负责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社区对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的城乡居民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审核、汇总、公示、上报,确保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县农商银行负责办理有专门标识“一卡通”补贴资金“卡折合一”的卡(折),并进行业务运行模拟测试,7月初开始正式运行;负责告知补贴对象如何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补贴“卡(折)”的方式方法;负责方便补贴对象服务的网点和金融信息化建设,有计划的安装ATMPOS机等设备;负责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出现的问题耐心解释、妥善处理;负责《财政惠民补贴卡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促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担保贷款工作发挥实效。

    (三)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六到人”、“七不准”的工作纪律。“六到人”即政策宣传到人、张榜公示到人、清册编制到人、资金分配到人、卡(折)发放到人、补贴兑现到人;“七不准”即不准擅自调整补贴标准和范围,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城乡居民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不准集体组织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城乡居民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县监察局、审计局要加大对财政惠民资金的监管力度,对“一卡通”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镇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惠民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处。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