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财政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
索引号 | CD-bmxczj-gzdt-czys-2014-0015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1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11-08 09:34 |
内容概述 |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通过严格审批、科学管理、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盘活国有资产,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化、调配调剂、资产处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程序。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范围和审批权限、处置程序及处置、出租、出借资金的管理都做了详细规定。
三是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凡是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石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