熨斗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熨斗镇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03 17:45作者:源自:

关于印发《熨斗镇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

现将《熨斗镇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熨斗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10月2日

熨斗镇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陕脱贫发〔2017〕21号)、《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发〔2018〕13号)、《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切实提高脱贫质量的实施意见》(陕脱贫发〔2019〕10号)、《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19〕17号)、《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贫困退出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计划实现1980人贫困人口脱贫;刘家湾村、麦坪村、中河村、板长村、先联村、瓦子沟村、金星村、双坪村8个贫困村脱贫退出。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坚持质量为先,坚决杜绝虚假脱贫和数字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客观真实、经得起检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数据真实、档案完整、过程透明。

(三)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由驻村工作队负责贫困户脱贫退出情况核实,根据群众评议结果以及入户调查情况拟定脱贫退出初步名单,由镇级组织开展交叉核查以及村脱贫退出认定。

三、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

1.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年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五项指标,所有指标达标方可脱贫退出,有一项未达标都不能脱贫。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由镇政府负责,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测算,经贫困户签字认可。2019年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原则上要高于3600元,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家庭人均纯收入以镇级交叉核查核实认定的收入数据为准。

(2)有安全住房。指贫困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A级或B级标准。以县住建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依据。

(3)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指贫困户子女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以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依据。

(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指贫困户家庭成员按照规定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县医保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依据。

(5)有安全饮水。指贫困户家庭有水喝,饮用水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用水量为20升/人/日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以县水利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依据。

2.贫困户脱贫退出程序

(1)前期准备。各村驻村工作队精心制定《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方案》,提前3天在交通要道和村内醒目位置发布“2019年贫困户脱贫退出公告”,向村民公告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及村级民主评议时间。

(2)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村级根据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评议方式,初步确定2019年拟退出户名单。

(3)收集信息,核实认定。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初步确定的2019年度拟退出户名单,按照退出标准,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算拟退出户家庭收入情况,核实认定每项指标达标情况。

(4)村内公示,申报镇办。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结合核实认定情况,形成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在村内醒目处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向镇政府上报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退出核查请示。

(5)镇级核查,确定名单。镇政府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村级上报的核查请示,组织开展全面实地交叉核查。交叉核查结束后,由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核查结果审定会,并根据审定结果,形成抽查核实请示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6)县级抽查, 上报备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镇上报的抽查请示,按照上报的拟退出户不低于10%的比例,每个镇不少于30户的要求统筹开展全县抽查核实工作。抽查工作结束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召开抽查结果审定会,形成最终结论。审定无异议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度贫困户脱贫退出备案报告,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度贫困户脱贫退出备案报告。

(7)镇办批准,县级标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省级批复,将户退出情况批复到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市级批复,将户退出情况批复到我镇。由镇政府按照县级批复,形成贫困户退出公告,在退出贫困户所在村公告7天。公告结束后,由镇政府向退出贫困户所在村委会下发贫困户脱贫退出批复。村委会收到镇级批复后,依据批复文件,向年度脱贫户下发贫困户脱贫告知书。同时,在县扶贫局的安排下按照动态调整时间节点,集中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脱贫标注。

(二)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

1.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共七项指标,全部达标方可退出,有一项未达标都不能退出。

(1)贫困发生率低于3%。指全村年末剩余贫困人口占全村当年年末总人口的比例低于3%。以县扶贫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2)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指贫困村常住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以县统计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3)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指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之一。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4)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指沥青(水泥)路通至行政村的某个公共活动、服务场所。以县交通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5)饮水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指贫困村所有常住农户饮水安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同贫困户退出标准。以县水利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6)电力入户率达到100%,贫困村通动力电。指行政村全部农户接通并正常使用生活用电,行政村通动力电。以县发改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7)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为: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名或1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以县卫健局根据指标认定标准和程序出具的指标认定文件为准。

2.贫困村脱贫退出程序

贫困村脱贫退出按照前期准备、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县级核查等程序进行。

(1)前期准备。由镇政府印发《2019年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方案》,全面收集贫困村脱贫退出各项指标认定资料,对贫困村退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民主评议,初定名单。镇政府根据时间节点,结合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贫困村退出民主评议大会,征得拟退出村“两委”签字同意,初步确定拟退出村名单。

(3)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初步确

定的拟退出村名单,镇政府按照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村退出的7项指标认定资料,逐村逐项进行实地核实认定每项指标达标情况。

(4)镇办公示,申报县级。镇级核实认定完成后,根据核实的达标情况,在村内醒目处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贫困村脱贫退出核查请示。

(5)县级核查,确定名单。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我镇上报的请示,安排开展全县交叉核查工作。交叉核查结束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核查结果审定会,审定无异议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度贫困村脱贫退出抽查请示。

(6)市级抽查,上报备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脱贫计划情况和县级上报的抽查请示,按照脱贫退出村不低于10%的比例统筹安排好全市抽查核实工作。抽查结束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抽查结果审定会,形成最终结论。审定无异议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2019年脱贫退出贫困村备案报告。

(7)县级批准,系统标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省级批复,将村退出情况批复到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市级批复,将村退出情况批复到我镇,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进行公告。同时在市扶贫局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动态调整时间节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脱贫标注。

四、时间安排

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从9月20日开始准备,11月18日前全面结束;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准备,11月30日前全面结束;市级核查、省级评估和国家抽查时间以上级统一要求为准。

五、组织领导

全镇2019年度脱贫退出工作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九办五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协调配合,组织各驻村工作队具体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对本镇脱贫退出工作负总责,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工作队对本村脱贫退出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九办五组”分管领导是脱贫退出涉及的指标达标情况第一责任人,业务干部负是直接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质量。要始终把脱贫退出质量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和“576”脱贫退出标准,严格落实“五个不得退出”的要求,严把脱贫退出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或者降低退出标准,玩数字游戏,搞虚假脱贫。特别是相关的印证资料要真实、有说服力,各类档案资料的数据要口径一致,逻辑吻合,过程资料要保存完整,做到全程可追溯。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脱指办为本次脱贫退出工作的业务解答办公室,各驻村工作队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问,要及时与镇脱指办沟通衔接,镇脱指办汇总交脱指部会商后,及时进行答复,重要和无法解答的问题由镇脱指办以正式文件上报县脱贫办请示解答。“九办五组”业务干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县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贫困退出指标达标认定和认定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提供的印证资料真实可靠。

(三)严明工作纪律。脱贫退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时间要求、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都已明确,镇领导班子、各责任站办所负责人、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脱贫退出整体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坚持“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对在贫困退出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问题,将移交纪委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