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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四项举措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时间:2019-10-29 17:29作者:张生军源自: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减少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石泉县按照“统一规划、分口实施、全员培训、源头管理”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培训行为。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范围类别、持证要求、培训主体、考核管理、违法惩处等事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主体责任。

明确培训路径,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具有相应资质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培训资质培训机构实施”的原则,明确培训考核发证路径,积极做好相关业务培训需求指导服务、联系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分口组织实施,确保持证上岗。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隐患”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负其责搞好辖区辖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摸排建档、督促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持证上岗;同时,强化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培训、不漏一人。

加强培训考核,严格监督检查。将辖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对各镇、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检查,按照“上下联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求,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服务,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培训率和持证率;对不依法进行培训行为进行治理整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