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442 | 发布日期: | 2019-10-15 17:02 |
来源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县管理部 | ||
内容概述 | 【回音】关于公积金 |
网友张小超反映
在陕西省外务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安康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可以需要那些手续?如果不可以我们缴纳的公积金又有什么用?
县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回复
张小超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回复如下:
通过电话与您沟通,了解到您在工作地河南省三门峡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准备在石泉县买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根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房金委发【2015】4号)文件第二条:“贷款对象为在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简称缴存地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在本省,而是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已经跨省,故不符合异地贷款申请条件,建议您详细咨询公积金缴存地河南省三门峡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的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已将这一结果告知您。
2019年10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再次与您取得联系,又一次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进行了解释,并告知您业务咨询电话,您表示已知晓会关注这方面的政策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0915-6311126
0915-6320598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县管理部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