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安康市县区交叉巡察试试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县区交叉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喜河镇、云雾山镇
二、巡察时间:2019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三、巡察重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以及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组织制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及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慵懒散慢虚”和“为政不为”等问题;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小金库”专项治理、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中思想不重视、措施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情况。
(六)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管理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惠民政策落实。
(七)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八)巡察组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石泉县交叉巡察组人员:
组 长:祝国华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正科级干部
副组长:吴亚莉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副科级干部
联络员:乐云飞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干部
成 员:刘云和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副科级干部
任昌蛟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副科级干部
何在娇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干部
陈明春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干部
张阳敏 石泉县委交叉巡察组干部
五、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珍珠泉大酒店一楼东侧、县民政局门房外墙西侧、信访局大门外北侧、喜河集镇社区大门外侧、云雾山镇公交站牌附近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18991527330
举报邮箱:455961466@qq.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15-6310261(县委巡察办)。
特此公告
石泉县交叉巡察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