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农业农村局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五挂钩”加大推进市场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工作挂钩。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在申报时产品必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二是与 农业品牌推选挂钩。评选省市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时,将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三是与农产品“双品一标”认证挂钩。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时,其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必须纳入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追溯管理。四是与农业展会挂钩。参加农业农村部主办或省市级组织的农业展会的农产品,必须实行追溯管理。五是与各项奖补挂钩。对有食用农产品产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享受各项产业奖补政策时,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必须纳入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追溯管理,对于未纳入监管平台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享受奖补政策的资格。
目前,我县已有6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下一步,全县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将实现质量追溯全覆盖,追溯企业包装产品“二维码”等追溯标识加贴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