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丰富市民出行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出行,8月26日,石泉首批共享电单车正式投放使用。
据了解,首批共享电单车在建成区内设置投放点位12个共计600辆,可使用范围为新桥村至杨柳广场所涉区域,后续将根据市民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调整。
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做到爱护电单车,遵守共享单车的运营秩序,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避免不了一些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现象。为此,县创建办呼吁广大市民做文明、安全、绿色出行的践行者。
绿色出行。倡导广大市民在城区内选择电动单车和步行外出,可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一个绿色、低碳的交通环境。
安全出行。广大市民必须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6岁周岁青少年及儿童禁止骑行。
文明出行。倡导广大市民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