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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峰镇:党委带头、多方参与,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时间:2019-08-02 17:33作者:周洁源自:饶峰镇

“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7月29日下午,石泉县饶峰镇三合村民温习兰,在村道上被一群忽然飞来的胡蜂蛰了6下,顿时倒地不起、生命垂危,同村亲属赶紧把她送往医院,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讲明这场无妄之灾的祸根,原来,四个外地人到三合村上摘蜂窝,被惹怒的胡蜂发了疯,恰好在附近的温习兰倒了霉。

“我们处警的时候,四个外地人打算开车走,不愿意承担经济赔偿,温习兰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为了稳住局面,我们暂扣住肇事者车辆,把人带回了派出所。”饶峰派出所所长邱明兵说道。棘手的是,这种情况从未遇见过,肇事者并不适用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任何一条,受害者面临无法得到经济赔偿的窘境,束手无策的邱明兵,只好把电话打给饶峰镇党委书记程贤军。

“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帮她维护权益。先给他们讲政策,我马上就到!”接到电话的程贤军说。同时,他通知镇司法所所长、饶峰法庭庭长立即到饶峰派出所集合,召开紧急会议。当日晚上,会议研究成立应急维权小组,明确由派出所帮助受害人调查取证;司法所迅速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连夜联系县司法局邀请律师团交流案情,代写诉状,向饶峰法庭提起诉讼;饶峰法庭紧急受案,对肇事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确保受害人经济赔偿有保障。

7月30日,肇事者被党政机关、各部门为民维权的强硬态度所威慑,表示愿意通过民事纠纷调解,向受害人赔偿医疗经济损失。7月31日,受害者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肇事人赔偿,并达成经济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