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2220 发布日期: 2019-08-07 21:34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非贫困户实行产业奖补的建议

关于对非贫困户实行产业奖补的建议

领衔代表: 贾从树

附议代表:

内    容:

产业奖补是好事,这对提高大家兴业致富的干劲有帮助。目前,国家给贫困户进行产业奖补,鼓励他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很多贫困户都得到了实惠。但是目前对非贫困户还没有实行产业奖补,我觉得非贫困户也可以适当的进行产业奖补。虽然他们不是贫困户,但是他们的资金投入往往比贫困户大得多,而且一部分非贫困户还做大产业拓宽了很多周边农民的增收渠道,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很需要这种有服务意识的职业农民或者说是农民企业家。但是他们往往也是贷款发展经济,自身也存在很大的压力。

随着扶贫政策的不断落地,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与之而来的是部分非贫困户心理不平衡。要“攻克坚中之坚”,必须要顾忌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双方的感受,不能顾此失彼,引发矛盾。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制定总体性的产业发展规划,把非贫困户也纳入产业奖补的范围,引导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共同参与产业发展,减少基层群众矛盾,进一步提高非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签发人:晏守柱                                                   类别:B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复函


贾从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非贫困户实行产业奖补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为激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奖补政策,有效的促进了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同时,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条件下对非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也出台了部分奖补政策。一是蚕桑奖补。非贫困户 2018 年秋冬栽桑建园的,享受桑苗 0.5 元/株的奖 补;蚕种奖补政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均享受蚕种补贴 35 元/张,由县财政直接兑付到县蚕种场;小蚕共育点,每批次共育 40 张以上、年共育 200 张以上的,按共育实际张数享受 20 元/张奖补,直接兑付给小蚕共育点业主; 设施奖补政策,非贫困户当年养蚕 5 张以上、新修蚕室达到 60 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奖补 50 元;新建蚕台达到 80 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奖补 1000 元。对引进先进小蚕共育设备予以适当奖补。二是蔬菜奖补。发展黄花菜:根据石政办函〔2019〕9号文件精神,经对黄花菜种植基地春管工作组织验收,验收达标的,奖补标准为每亩150元;发展魔芋:非贫困户发展林下种芋 10 亩以上的或大田商品芋 5 亩以上,分别享受 500 元/亩、800 元/亩产业发展奖补;发展紫长茄子:非贫困户(园区、 合作社)种植紫长茄子享受 400 元/亩种苗奖补,并将紫长茄子种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保险费由财政资金解决。

当然,以上奖补政策与农户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但财力有限请各位代表能够理解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规划好全县产业,加大投入,让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联系电话: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6321372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