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19-0108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21:48 |
来源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设饶峰集镇天然气供气点的建议 |
领衔代表:余佑刚
附议代表:
内 容:
自实施气化陕西工程以来,我县县城、池河、后柳等集镇群众均已使用上清洁能源,群众生活成本大幅下降,用气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饶峰集镇常住人口已达到3000余人,群众急需享用优质低廉的天然气愿望愈发强烈。
为此建议:县主管部门实地考察论证建设饶峰集镇天然气供气点,以解决群众的期盼。
签发人:王 波 类别:B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
建议的复函
余佑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饶峰镇天然气供气点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天然气发展的关注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县境内城市天然气、工业天然气燃料气化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其他天然气利用相关业务。按照“气化乡镇”总要求,采用“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截至目前,池河镇、后柳镇已通气点火,投入运营,探索建设(即“点供”模式)池河镇良田村、饶峰镇光明村两处集中安置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从目前乡镇和集中安置点天然气运行和消费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普遍存在用户分散、用气量小; 二是气化项目属于一次性投资大,回收周期长,投资回报率底;三是运营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大;四是气源紧张、供应量不足。
为满足饶峰广大群众对“气化饶峰集镇”的迫切期盼,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多次与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商谈“气化饶峰集镇”相关事宜,尽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乡镇用气量小、冬季气源紧张、资金压力、安全风险大等诸多问题和困难,但是气化工程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石泉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着“气化石泉”的任务和使命,即便亏损也要完成好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经与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商议确定2020年启动“气化饶峰集镇”项目,采取CNG 槽车运输,调压站“点供模式”向饶峰集镇提供天然气气源,并确定公司总经理彭潮波为“气化饶峰集镇”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相关建设事宜。
根据城镇燃气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气化工程项目是一项既复杂而又特殊的项目,尤其是各项手续办理,绝大部分手续需要到省、市一级办理,办理时限周期长,中间环节多。镇政府主要负责天然气工程项目进行规划和选址、供气调压站建设用地、燃气管道开挖敷设沿线周围居民协调、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我局将在此基础上,按照程序,加快推进气化项目工作和各项手续的办理。
为实现“气化饶峰集镇”目标任务,使饶峰集镇居民能够早日用上天然气,我局将与饶峰镇人民政府衔接先行启动在集镇规划区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设施及道路,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一并将天然气管线进行规划建设,预留通气阀门及接入口,待供气调压站建成投运,将气源引入预留接入口,普及周边居民,既保障气源覆盖,缩短了集镇供气管网建设时限、周期,又不破坏市政设施及道路,避免因天然气施工损坏给(排)水、电力、通信等设施设备,同时保持了镇域环境美观靓丽。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天然气工程发展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关注我县燃气行业发展,为我县燃气行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联系电话:0915-6310785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