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616 发布日期: 2019-08-23 11:11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陈泽玖

内    容: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宜居”石泉建设,县城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许多问题,群众意见较大。主要政府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主动履行监管职责,没形成监管合力;一些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物业企业管理模式落后,服务质量不高,物业费收支不公开不透明;业主对物业管理自治的认识模糊,有需求但尽义务不积极等。随着县城人口的快速增长,旅游县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期望与日俱增,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因此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物业管理办法。要认真学习现行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尽快起草制定《石泉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实施。

二、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物业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管,研究制定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收费指导价格,供业主和物业企业参考,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要研究小区物业统管住户用水、电、气的机制,对业主大会同意通过管控用水、电、气收取物业费的要积极配合确保执行到位。要在县城筛选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方面的综合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为全县物业管理提供样板。

三、规范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要规范小区设计,住建(房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采取多种措施,强制开发商按照规划建设小区。要规范承接验收,在物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发商要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沟通协调,在转、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不必要的物业矛盾和纠纷;要规范服务行为,物业企业要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对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对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

四、强化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要深入广泛宣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增强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共同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组织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引导和制定居民公约,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等方式,逐步实现小区日常事务自主管理。结合新民风建设,建立小区业主“红黑榜”,对热心小区事业、带头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予以表彰鼓励,对无故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通报曝光,引导建立良好的小区风气。



签发人:王 波                                                                     类别:B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陈泽玖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我局已起草了《石泉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和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等部门及“两代一委”、服务企业及服务对象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为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成立了县级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城关镇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研究制订物业管理重大政策、决策和部署物业管理重要事项,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目前《石泉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按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修改,正在按县政府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待县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积极破解物业突出问题和矛盾

2018年底以来,我局会同县创建办、城关镇、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36个商品房小区、158处单栋建筑和老旧小区住宅楼、9个保障房小区、17个陕南移民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和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对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垃圾随处乱扔、公共场地乱搭乱建和物业企业服务内容不明确、服务不到位、收费标准不统一等现象,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治理活动。一是指导了金江龙庭、红花家园,滨江明珠、阳光丽城、人民大厦、万景国际、医药大厦等7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规范化;二是对杨柳万人社区、水岸郡城、人民大厦、金江府邸、西江盛景、山水丽苑等6个条件成熟的小区,规范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并促成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落实后期物业;三推动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引进物业服务企业一家,已与汉水明珠、滨江明珠、红花家园3处前期物业,金江府邸、西江盛景等2处后期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驻小区进行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且目前正在与万景国际业委会磋商接管后期物业事宜;四是推动落实了北街、老街、向阳、西街、二里等社区管辖范围内共85处单栋独栋住宅进行楼长自治并纳入社区管理;五是对金江府邸、金江花园、金江小区、泰丰小区、鑫隆家园、三里沟花园小区、红花小区、红花家园、东阳新村、安家村等10个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小区开展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生活垃圾34车(70余吨),并增配垃圾桶14个。今年来共办理因房屋质量、附属设施、物业收费服务标准、环境卫生等问题各类物业管理问题投诉案件90余件,现场调解物业管理纠纷50余起,有效化解金江府邸、金斗粮、山水丽苑等小区较大矛盾纠纷3起。

根据物业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各类突出信访矛盾纠纷,结合全县城区内住宅小区的性质、规模和物业管理现状,拟采取前期物业、后期物业、自治管理和纳入社区管理四种模式,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单体建筑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落实管理主体,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强化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

一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县29处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并列入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上报,争取改造资金,分年度实施,2019年拟落实6个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目前通过自筹资金已对县联社家属楼、金江府邸2个老旧小区进行了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剩余4处待改造资金落实后逐步实施;二会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三是针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对有管理主体的住宅小区,已要求物业服务、开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停车位整合及改造,并进行消防通道标示划线,设置消防通道警示,目前已经完成7处;对未落实管理主体的住宅小区,已制定17个小区的增设消防通道标识方案,由我局会同城关镇政府并组织社区对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施划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引导业主规范停车,防止堵塞消防通道,以点带面逐步完善推广。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城关镇政府加大全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前期物业,督催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市场管理;将老旧小区单栋建筑推选楼院长并纳入社区管理,抓好集中连片住宅楼物业统一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及单体建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加大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联系电话:0915-6321692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