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19-0121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15:20 |
来源 | 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规范殡葬管理的建议 |
领衔代表:蒋永林
内 容:
目前,县城公益性公墓及余家梁新殡仪馆项目建成后已投入使用两年,社会反响良好,同时殡仪公司也制定了一套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规范、绿色、环保的殡葬运营体系,目前该体系运营正常,但目前,石泉县城及城区规划区域内(尤其是北辰森林公园里),仍然有乱埋乱葬及大墓现象,还有人违规搭建塑料棚在从事经营殡葬活动,严重影响了文明环保县城的环境环保及“三宜”石泉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城市推动。
为此建议:
一、县民政局牵头,多方部门协作。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出重拳整治违反殡葬条例的行为,建立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二、抽调和招募殡葬管理人员组建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责任意识强的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就是端调和取缔我县辖区内乱搭棚、乱经营、乱埋葬的殡葬行为。三、长期性对公益性公墓及其他墓地、骨灰存(安)放处(室、堂)等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同时开展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坚决杜绝乱埋乱葬及豪华墓等违规现象再次发生。全面提高我县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还我石泉的青山绿水,真正为建设“三宜”石泉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
签发人:方向刚 类别:A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蒋永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殡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我局积极采取多方措施加强殡葬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推进文明殡葬实施,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宣传,倡导文明殡葬祭祀。一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月3日综治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问答解疑等形式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倡导群众文明殡葬、文明祭祀。二是在传统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倡导广大市民朋友用低碳、安全、节俭祭祀鲜花祭扫方式代替传统的习俗来表达对逝去亲人的追思和缅怀,有效防止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奖补机制,用活用足惠民殡葬政策,设立文明殡葬补助专款,用于文明殡葬补助,凡是在石泉县境内火化奖补丧属3000元,在城区公墓安葬奖补丧属1000元,在农村殡仪服务场所办丧事和在农村公墓安葬分别奖补丧属500元,建立发放台账,纳入信息化管理。
二、顺应改革,加强殡葬队伍建设。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编制5人,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201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组建石泉县殡葬执法大队,上报市编委至今未获批,现值全县机构改革之际,事业单位改革在即,我局将再次请示县委、县政府、县编办,将殡葬执法大队编入事业单位,力争解决殡葬执法工作人员15人,为建强殡葬管理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三、推进执法,建立常态整治机制。始终坚持对公墓、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乱搭乱建行为,促进全县殡葬规范化管理。一是召开专项治理整治会议。联合城关镇人民政府、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专项治理北辰森林公园乱埋乱葬整治会议,并进行联合执法,对园区内乱埋乱葬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建坟墓施工行为人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设立墓地宣传牌。分别在高家坡、三里沟沟口、电视塔、联通信号塔、北辰森林管理处等重点路段设立禁止在北辰森林公园非法建造墓地宣传牌。三是组建巡查队伍。加强北辰森林公园巡查,发现有乱埋乱葬苗头,及时找丧属谈话,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殡葬法律法规,引导丧属将逝者安葬到城区公墓。
殡葬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殡葬改革需要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对殡葬服务场所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政局 0915—6321376
石泉县民政局
2019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