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1-0000 | 发布日期: | 2019-08-23 23:45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尽快给移民搬迁户办理产权证的建议 |
案 由:关于尽快给移民搬迁户办理产权证的建议
提 案 者:政协委员 李金斗
承办单位:自然资源局
移民搬迁工作已经马上十年了,开始省政府定调为陕南避灾移民,后改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移民搬迁,几年来移民搬迁户确实得到了购房补助,享受了实惠,当时为减轻移民负担,降低移民户购房成本,当年省政府就召开了《陕西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陕政发[2012]》19号,《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各乡镇就我了解都开了一个购房听证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住建、房管、土建专业人士、购房户等参加,喜河镇均价900元/m2,后柳镇均价1100元/m2,都含土地申报费,如果再办不来产权证,将是社会一大隐患。
1.建议国土局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2012]4号文件及石泉县人民政府[2012]19号文件,尽快给一些搬迁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2.严格按[2018]1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文件早出,后来产生一些土地申报费,请国土局认真履行陕西省人民政府[2012]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