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19-07-05 18:07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县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原则。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以“方便家长 就近入园”的原则,根据本区域生源情况及幼儿园资源情况,科学制定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三)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优先保证辖区内常住户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满足辖区周边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应面向社会招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包联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园的招生工作负总责。

组 长:何 飞

副组长:刘家顺 王玉安 周晓鹏 牛少定 夏玉琴

赵代广 陈永健 董才峰

成 员:严云峰 杨 帅 张兴明 严永成 贾仕早

杨国军 陈少君 任万才 余顺康 邓 伟 张嗣根 邓春丽

三、基本要求

(一)年龄要求: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班额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进行编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根据实际情况,各班幼儿人数最多上浮5人以内。

四、新生报名时间

县幼儿园、珍珠河畔幼儿园、滨江新城幼儿园、朵朵幼儿园由县教体科技局组织于2019年8月17日同一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夕将发布招生公告,请家长及时关注“石泉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石泉县政府网”民生服务版块。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于2019年8月13至16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园内报名。

江南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园内报名。

五、新生招收办法

(一)石泉县幼儿园招生条件

户籍属石泉县城关镇北街、西街、向阳、老城城市社区、二里村、城西村城镇社区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江南幼儿园、朵朵幼儿园、滨江新城幼儿园、珍珠河畔幼儿园招生条件如下,具体学前教育免费政策详见附件。

1.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在城关镇主城区(非本县外镇或外县外省),幼儿入园直接提供户口簿。

2.外来企业户: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

父(母)在本县主城区发展企业,属重大项目投资人,需提供户口簿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外来长期经商户: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父(母)在本县主城区经商,需提供户口簿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4.购房户: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已在我县城区购置房产并入住,持幼儿父(母)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入园登记。(在城区购房并入住,尚未取得房产证者,须提供户口本、幼儿父(母)购房合同、购房款的完税发票或出示幼儿父(母)已购房票据证明)。

5.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幼儿:

凡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暂住户和租房户幼儿,若城区幼儿园无空缺学位,超过城区幼儿园接收能力,请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三)各镇(村)新生招收

1.户籍户: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居住在各镇(村)的适龄幼儿入园时向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提供户口簿。

2.房产户:适龄幼儿父母因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在本镇辖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须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已在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入住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须向幼儿园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等证明材料。

六、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幼儿园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县幼儿园 200人
珍珠河畔幼儿园 170人
滨江新城幼儿园 80人
朵朵幼儿园 110人
江南幼儿园 200人 优先接收江南幼儿园附近的适龄幼儿,有空缺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120人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必须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有序招生。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我县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幼儿园提前收取幼儿学位费;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为避免幼儿园将暑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的前置条件,因此各幼儿园不得开办暑期班。

(三)强化问责机制。县教体科技局将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于民办幼儿园,将直接把规范招生作为幼儿园等级评估、专项经费补助及幼儿园年检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认真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6317605 举报电话:6321313

附件:石泉县学前教育政策解读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政办股 2019年7月4日印发

附件:

石泉县学前教育政策解读

一、幼儿园招生入学年龄和编班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应规范入园年龄和科学编班。一是幼儿园小班幼儿的入园年龄应为足龄三岁幼儿。凡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可在秋季招生时直接编入小班就读,春季不招收新生入园。二是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年龄段规范编班。幼儿园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编班,即按照3-4、4-5、5-6周岁三个学龄段分别编制小、中、大班,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

二、幼儿园3-6周岁的适龄幼儿可以享受哪些教育免费政策?

凡当年秋季开学年满3周岁(8月31日前出生)且进入幼儿园小班就读的适龄幼儿,都可享受190元/月的保教费免费补助和教材免费,其免费时限自该幼儿进入小班就读开始直至其幼儿园大班毕业为止。即每名3—6周岁适龄幼儿都只能在学龄足三周岁开始自小班至大班就读期间平等地享受三年的学前免费教育政策。

三、石泉县学前三年全额免费的实施范围是怎样的?

1.户籍户幼儿:幼儿入园坚持就近入园的原则,凡我县适龄幼儿持户口本原件在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登记注册,可享受学前三年全额免费政策。

2.外来企业户幼儿。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其父(母)未在本县(镇)购房,但在本县(镇)发展企业,属于重大项目投资人,需提供在本县城区(镇)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招商引资证明(招商局出具)入园登记注册,可享受学前三年全额免费政策;若无法提供招商引资证明材料,则按照经商户政策执行。

3.外来经商户幼儿。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其父(母)未在本县(镇)购房,但幼儿父(母)在本县(镇)长期经商的,需提供在本县城区(镇)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从发证起经营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及户口本原件入园登记注册,可享受学前三年全额免费政策。

4.房产户幼儿:适龄幼儿为外地户籍或本县外镇户籍,父(母)已在我县城区购置房产并入住,持幼儿父(母)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入园登记注册,可享受学前三年全额免费政策。(在本县城区购房并入住,尚未取得房产证者,须提供户口本、幼儿父母购房合同及购房付全款的完税发票或出示幼儿父(母)已付全额购房款的票据证明)。

四、不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在城区民办幼儿园入园,保教费如何减免?

凡是不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享受190元/月的保教费免费补助和教材免费,再根据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备案标准,家长自行承担差额保教费。

对上述政策解读如有疑惑,请及时咨询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学前教育股。电话:631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