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喜河镇委员会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10:22作者:源自:

中共喜河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站办所:

现将《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喜河镇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石扫黑字〔2019〕13号《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为指导,“三个聚焦三个求突破”(聚焦政治站位,在推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上求突破;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聚焦综合施策,在推动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上求突破)为总体目标,以“五个再来一遍”(再学习一遍、再部署一遍、再动员一遍、再翻查一遍、再追责一遍)和“三个大起底”(对黑恶和刑事案件大起底、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为抓手,以县委“六个再”(再学习再提高、再宣传再发动、再搜集再排查、再深挖再攻坚、再追责再严惩、再探索再完善)、“四个回头看”(看线索核查是否扎实认真、看案件办理是否存在“宽松软”、看“打伞破网”是否深入到位、看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为具体措施,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复查,着力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推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二、复查、排查范围

(一)复查重点内容

1.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线索;

2.上级交办的线索;

3.已作出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结论的线索;

4.涉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及充当黑恶势力“保

护伞”的线索;

5.久拖不决的线索;

6.多人多次举报的线索;

7.与已査处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关的线索;

8.举报人对核查结论存在异议且反响强烈的典型线索;

9.核查报告内容不详实,存在明显逻辑错误、形式不规范、

要素不齐全的线索;

10.其他需要进行再复查的线索。

(二)排查重点领域

1.威胁政治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2.利用家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

3.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

4.在建筑、交通、矿产、渔业等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砍滥采;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的市霸、行霸;

6.操纵、经营“黄赌毒”;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保护伞”;

12.其他。

(三)排查重点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卖淫;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诈骗。

三、责任分工

1、黑恶和刑事案件复核大起底

由喜河派出所负责对近年来办理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等逐个进行翻查,查找是否有黑恶线索,对于黑恶线索同时要查清有无“保护伞”。

2、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

由镇纪委负责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再起底,从中查找涉黑涉恶特别是涉“保护伞”的线索,继续深挖,认真坚决“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彻查深挖“保护伞”。

3、农村社区和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

由镇党建办负责牵头,镇纪委、扫黑办、派出所联合开展“村‘两委’班子大起底”,重点对班子成员中是否存在“问题干部”,是否为黑恶势力或充当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代理人再进行核查,从中发现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站办所要充分认识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的重要举措与落实中央督导组与省委“五个再一遍”的具体措施,也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必须自觉按照线索核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规范线索管理。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要及时报送镇扫黑办,由专人管理,并按照线索管理办法及办理流程办理。

(三)严格执纪问责。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站办所开展本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再复查、再排查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认真排查、排查不细致、排查的案件线索不报告的,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