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县脱贫攻坚已进入百日冲刺阶段,饶峰镇提出并严明脱贫战时纪律条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扛起政治责任,抢抓有利时机,上下一心集中人力、精力、火力发起百日冲刺,确保按时按点高质量通过脱贫自查验收。
严明会议纪律。规定百日冲刺期间通知的所有会议,涉及镇、村、县派驻村工作队参加会议的,参会人员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会,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旷会。
严明考勤纪律。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做到早晚8点到镇、村“打卡”报备,由镇纪委、各站办分管领导、各驻村工作队长共同监督。镇纪委将每周统计并公布打卡情况,半年和年终分别与请假等考勤汇总、审核,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日常出现明显不遵守制度造成影响的,从严从重从快启动问责。
严明值班纪律。所安排的各班值班人员,必须全员在岗值守,严禁私自远离,因故不能参加值班须向带班领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值班期间如因吃饭、上卫生间等特殊情况需离开值班室,须向同班人员做好衔接,不允许出现空岗。在岗要认真接收各类信息、通知、预警并迅速报告带班领导,按规定处置。
严明请销假纪律。所有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同时向所在工作队和镇纪委报备。因故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后需完善相关手续。凡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未按规定报备的,一律视为旷工。
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对“战时”纪律落实进行监督,发现镇、村干部违纪的,按照违反次数和严重程度分别由分管领导予以警示谈话、镇党委予以诫勉谈话、镇纪委按违反工作纪律予以问责。发现县派驻工作队员违纪违规的,按违反次数及轻重程度,由镇党委予以提醒谈话,并抄送派驻单位和县脱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