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油菜收获的季节,为有效遏制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切实改善全镇空气质量,喜河镇积极宣传引导、强化日间巡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然而,在秸秆禁烧行动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却仍有人顶风作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5月28日,喜河镇开出首张环保罚单,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奎星村四组村民苏某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这是喜河镇今年开展秸秆禁烧行动以来的第一起焚烧杂草案件。
27日下午,奎星村四组村民苏某酒后在自家门口的路边点燃一堆杂草,由于天气炎热干燥,火势迅速蔓延,现场浓烟滚滚。奎星村支部书记黄小虎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带领村干部赶往现场进行阻止,然而,苏某借着酒劲,不断阻碍镇村干部灭火,并进行言语辱骂。
在接到报告后,镇环保所、农综站联合喜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灭火、固定证据,并采取强制措施,将苏某带回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我感到非常后悔,当初不应该点燃杂草,也不该阻碍并辱骂现场的镇村干部,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酒醒后的苏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教训,接受处理,并引以为戒。
自秸秆禁烧行动开展以来,喜河镇强化措施,对重点区域开展网格化巡查,密切监控秸秆焚烧,对露天焚烧行为,做到立即制止、及时处理,并积极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妥善处理秸秆,确保秸秆禁烧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形成秸秆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