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我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的线索。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线索。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的线索。
(四)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线索。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线索。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的线索。
(七)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的线索。
(八)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的线索。
(九)全县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征集方式
(一)来信反映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725200
(二)电话反映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15—6313123
特此通告。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