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摸清和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利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河湖“四乱”违法现象,不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县检察院、县河长办联合印发了《石泉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行动自2019年3月底启动至7月底结束,分为“建立问题台账、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结”三个阶段,围绕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四乱”等涉河违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综合利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支持社会组织起诉等法律手段,建立协作机制,解决一批河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促使河湖“四乱”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改善和提升汉江及支流水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