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环城路东段岭秀新桥小区有人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该局执法人员快速响应、迅速赶往现场检查核查。
经查,发现刘某某门面房非法存储经营散装甲醇、乙酸乙酯等危化品600余公升,其存储经营现场环境简陋、无任何警示标示及安全措施,未经任何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属于擅自非法从事危化品经营储存活动。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当场出具法律文书,责令该经营业主立即将经营货物退回供货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其非法经营存储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有力维护了我县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或避免遏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