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广泛征集何英艳、赵艳、何文茁等人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时间:2019-04-04 11:09作者:源自: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公安局

关于广泛征集何英艳、赵艳、何文茁等人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19年3月15日,石泉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何英艳、赵艳、何文茁、刘波等人为首的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长期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何英艳、赵艳、何文茁、刘波、何文龙、白友海等人已被石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石泉县公安局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涉恶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近年来遭受过该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积极提供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举报有价值线索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公安机关将按照《陕西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该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认清形势,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自首或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凡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1、石泉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 波 13992555399

2、石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石泉县公安局407室),联系人:徐警官 13992585183

张警官 13468613713

3、举报邮箱:sqxxzdd@163.com

4、举报电话:0915-6324509

特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何英艳

犯罪嫌疑人赵艳

犯罪嫌疑人何文茁

犯罪嫌疑人刘波

犯罪嫌疑人何文龙

犯罪嫌疑人白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