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筑牢防黒防恶堤坝,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全县“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整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县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制发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逐村建立了村(社区)“两委”及监委干部台账,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10部门对1396名现任村(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逐人进行了资格联审,重点审查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有无通过“一人一报”当选的人员,对资格联审未通过人员,准确认定,分类登记,最终认定7名问题人员。
明晰思路,狠抓落实。问题人员确认后,及时开展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镇党委将确认的7名问题人员全部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同时,针对因清理形成的村(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缺额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补齐。涉及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由各镇党委负责调整补配;涉及村(居)委会成员的,劝其辞职或依法罢免,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各镇党委依法组织补选;涉及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的,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缺额提名推选。补配人选严格进行县级部门资格联审,切实把本领过硬、群众信任、组织满意的人选配为村干部。
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建立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凡是村(社区)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拘留、审判、处罚的将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进行通报;推行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制度、凡是村(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调整,都必须经过县级部门资格联审;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抓紧抓牢,将涉及的7个村纳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中,建立三级责任机制,聚焦问题集中整顿。并进一步强化督促落实,要求各镇、有关部门将换届工作“回头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组成部分,严格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鲜明工作导向,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