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扫黑除恶新进展 3人被起诉 逮捕11人

时间:2019-03-12 10:38作者:郭健源自:司法局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泉县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政法单位始终坚持一手抓重拳打击、依法严惩,一手抓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呈现出协同推进、纵深突破、攻坚落实的良好态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不断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新颖的宣传方式,在全县形成多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宣传攻势,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信息、街头有活动、自媒体有互动,营造了“全民发动、全民参与、全民皆知”的浓厚氛围。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于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对全县首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诉和开庭审理,并进行了网络直播,县人民法院院长单福东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善斌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张某、魏某以维权为幌子,采用网络发帖、信访举报等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且三被告经常纠集一起多次寻衅滋事,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认真耐心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护双方的诉讼权利,逻辑清晰,秩序井然,气氛庄严。当天下午休庭后,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又前往双喜村察看了现场。庭审结束后,石泉法院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吴华、谢传新、王见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和以陈国俊、谢从玉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侦查,吴华、谢传新、王见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翼龙贷”小额贷款公司为掩护,长期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经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已对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吴华、谢传新、王见、谢传俭、梅少林等执行逮捕。陈国俊、谢从玉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车保姆”车辆服务公司为掩护,长期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经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已对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国俊、谢从玉、李福勇、马富升、程林之、梅本礼等执行逮捕。

经过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依法打击和审理,有力地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提高了公民依法维权水平,为建设法治石泉、平安石泉、“三宜”石泉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