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产业就业精准脱贫“三有”提升脱贫质量

时间:2019-03-12 09:03作者:佚名源自: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实施产业就业精准脱贫“三有”,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长效产业、人人有稳定就业”,确保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持续提升脱贫村的综合实力、脱贫户的收入水平,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

“村村有集体经济”。以全县74个贫困村为重点,逐村建立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办合作社或企业、股权投资、村外置业、互助协会等每村有1—2项,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发展模式、推进方式,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领农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到2019年全面消除贫困村中的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村、非贫困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2021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15万元。

“户户有长效产业”。以全县3440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为重点,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因户施策落实蚕桑、黄花、茶叶、果业及种畜禽等周期三年以上的第一产业;或农家乐、小作坊、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等发展相对稳定的二三产业;或具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技术保障和稳定销售渠道,能够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效益明显的具有可持续发展条件的产业;或嵌入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链条,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到2019年9月底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发展1项稳定增收的长效产业,100%落实产销对接渠道;2020年70%的户长效产业产生收益,家庭人均产业收入不低于当年脱贫标准;2021年所有户的长效产业都产生稳定收益,占到家庭年收入的50%以上。

“人人有稳定就业”。以全县8403名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人人有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持续,村内居家兼职就业月人均收入不低于300元,县内全日制务工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外出务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到2019年实现所有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全部就业;2020年实现所有稳定就业贫困人口收入不低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21年实现45岁以下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人均收入不低于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