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时间:2018-05-28 11:53作者:源自:县人民法院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石泉县人民法院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主动出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

院长与县委签订扫黑除恶责任承诺书, 干警与人民法院签订扫黑除恶责任承诺书书面承诺: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如实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如知情不举被他人或组织发现,甘愿接受组织最严厉的处罚;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利用职权、影响力等进行非法营运、串联罢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经营、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守党纪、政纪和法律底线,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办案情况,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绝不勾结、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院干警。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片, 制作固定展牌8块, 制作横幅三幅, 印制扫黑除恶宣传册五千册, 结合两率两度宣传扫黑除恶十二场次, 每名干警均加入了包联村微信群, 不定期推送扫黑除恶资料, 营造了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三、加大学习力度, 为准确审理好涉黑涉恶案件垫定好业务基础。

1、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工作重点

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一旦发现应及时报送院扫黑办。

2、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

每周组织干警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系统学习。

3、参加全国法官学院的扫黑除恶专业培训

为审理好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的界限,扫黑除恶合议庭成员分批次参加全国法官学院的专业培训及市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提升法官干警的专业素质,为及时高效准确的审理好涉黑涉恶案件垫定好业务基础。

四、线索摸排再发力

对2015年1月以来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高利放贷涉黑恶线索,对所办刑事案件中涉12类可能涉黑恶的案件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工作,以期与他案串并案来甄别涉黑涉恶线索,扩大扫黑除恶战果。截至目前,民事案件涉高利放贷案件清理已完成,无涉黑恶线索。刑事案件涉12类案件及包联单位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正在开展中。

朗朗乾坤,河清海晏。石泉县人民法院坚决把扫黑除恶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重拳加码,以全方位的高压态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