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2018年10—12月村内“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公示

时间:2019-01-10 11:52作者:源自:

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7〕195号)和县脱指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石泉县村内“居家就业”和县内“稳定用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石脱指办发〔2018〕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村内“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如下(其中:超法定劳动力年龄和超600元以上资金由县财政补贴),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19年1月10日至1月19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贴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6321301、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6322198、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6321322。

附件:石泉县2018年10—12月村内“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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