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安委办关于防范煤气中毒确保人民群众取暖安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12-27 16:09作者:佚名源自:安监局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防范煤气中毒确保人民群众取暖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入冬以来,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防范煤气中毒事故工作,在各镇各部门的辛勤努力工作下,取得了很大成效,煤气中毒事故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与去年相比大幅下降。

目前,已进入数九寒冬,群众取暖需求和安全压力都到最高值,近日少数镇发生安全事故,暴露出少数镇在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上思想不重视,责任未夯实的问题。为进一步防范煤气中毒事故继续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取暖安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按照“政府领导、依托基层、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积极救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煤气中毒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努力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各镇各部门要采取进村入户到企业、分片分人全包干的方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用煤用炭用气取暖的村(社区)、企业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再一次对城乡居住房屋、出租房屋、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贫困户、鳏寡孤独、残疾家庭居住场所用煤用炭用气取暖设施设备和通风情况、消防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监控整改,杜绝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做好防范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冬季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宣传车辆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预防煤气中毒安全告知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预防煤气中毒知识和用煤用炭用气安全常识,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加强取暖设施设备检查,保持室内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造成中毒,营造浓厚的防范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氛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四、灵通信息,强化救治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对发生的用煤用炭用气中毒事故,要切实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确保中毒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确保社会稳定。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