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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12-29 15:32作者:杜亮源自: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聚焦部门职能,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民政业务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聚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准确把握工作实质。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召开部门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明确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力抓,落实具体人员认真抓,全力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采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和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的宣传力度,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大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宣传舆论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黑恶线索摸排上报。重点围绕基层群众自治领域,通过设立村(居)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来信来访等渠道,组织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插手干扰基层日常公共事务、非法把持农村事务民主评议、群众强烈反映的村(居)委会及其成员等破坏社会稳定方面的线索进一步拓展摸排触角,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安排专人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处置。对摸排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不报告而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做好档案材料整理工作。突出民政行业特点,确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做细做实本部门档案材料,建立资料完善全、逻辑严密、真实准确的案卷资料,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