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汉中市“12•10”塔吊断裂架体掉落事故教训,全力加强我县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因“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引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稳定。12月19日,县安委办转发事故情况通报,并对全县今冬明春建筑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予以专题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从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4日,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原则,采取“分工负责、条块结合”方式,由各镇、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全县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和集中执法行动,深入企业,严格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督查、严格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建设工程领域安全。
二要做到全面覆盖。对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主要围绕工程承包、工程工期、制度落实、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细致的检查,彻底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要强化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法分包及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建设等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