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卫计局为推动环保工作的扎实开展,严格落实“三个责任”,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监管主体责任。县卫计局党委是全县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主体,由医药医政股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把医疗废物废水的规范化处置作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审批、等级复审、年度校验、医疗质量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重点审查、及时通报,凡是“两废”规范化处置不达标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的直接责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因工作落实不力,被上级通报、本级处罚、媒体曝光,是公立医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由局党委建议组织部门进行免职;镇卫生院负责人就地免职,原地不动,直接从事两废管理工作;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暂停医疗业务,取消合疗定点,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所的监督执法责任。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要把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处置作为卫计监督执法的重点任务,凡因监督员覆职不到位,查处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失误的,一律退回管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移交纪律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