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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河镇:落实“河长+警长+护河员” 共护一江清水

时间:2018-12-03 10:00作者:温韬 张涛源自:喜河镇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魅力乡村,喜河镇以“河长+警长+护河员”制度为依托,夯实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基石,维护河流生态健康,努力为建设“三宜”喜河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河长管河,为生态保护夯实根基。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总河长,由各村(社区)主要村干部担任(三级河长、段长、沟长)的水域治理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网格化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夯实,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各村河长、段长、沟长、环境监督员及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全力配合的局面,确保喜河境内水生态环境优良。

警长巡河,为江河治理保驾护航。镇派出所所长为总警长,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依法清理整治围垦湖库、超标排污、侵占水域、违法养殖、乱倒乱弃、漂浮物打捞、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为维护辖区水系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护河员护河,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聘请护河员,开展湖库塘日常巡查和垃圾清扫保洁工作,清理河道障碍物、垃圾和漂浮物,加强对乱排、乱倒等污染湖库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巡河护河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