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政府网站公示了全县68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本次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取、建立候选人信息库、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形成拟任人选名单。
按照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共同负责,各镇具体组织实施,程序步骤一步都不能少。
首先由各镇对本辖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公民建立候选人信息库。第二步是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前两步完成后,就到了最为关键的第三步,那就是双随机抽选,第一次随机是各镇在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指导下,在本辖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按照不少于拟任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数进行随机抽选,作为人民陪审员备选人选上报;第二次随机抽选是各镇在指导下,在人民陪审员备选人信息库中,随机抽选拟任人民陪审员,并将结果上报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选超过拟任人民陪审员规定人数,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从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的人选中随机抽选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
此后就是公示了,这个阶段广大干部群众可以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石泉县司法局、石泉县人民法院、石泉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