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局联合扶贫局开展了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此次自评修订完善了《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量化了评价考核体系。自评工作包括脱贫攻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内容,评价结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脱贫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扶贫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强化了各级监管职责,建立了覆盖扶贫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使用监管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县域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