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财政局? ? 石泉县扶贫局
关于印发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局
2018年9月19日
抄送:归档。
石泉县财政局政办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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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客观公正评价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根据《安康市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石泉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石泉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一)精准扶贫、效益优先、程序规范、资金安全原则。
(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
二、评价范围
本办法是指根据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对纳入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并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安排使用的中省市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
三、评价对象
(一)11个镇;
(二)涉及使用和管理整合资金的相关单位。
四、评价内容
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攻坚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情况。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评价内容设定。
(一)项目管理。主要评价各镇和相关单位对项目的规范管理情况。
(二)资金使用。主要评价各镇和相关单位对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账套设置、账务处理、支出进度、结转结余率、报账资料完整性等。
(三)资金监管。主要评价各镇和相关单位对整合资金的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包括日常管理、信息公开、公告公示、监督检查等。
(四)资金使用成效。主要评价各镇和相关单位整合资金使用的效果。包括资金是否精准使用、减贫带贫机制作用发挥等。
(五)加减分指标。包括加分指标(项目资金重要创新、管理工作做法受到中、省、市党委政府或同级脱指部文件通报表扬)和减分指标(违规违纪)。鼓励各镇和项目主管单位加强检查查处力度,自查自纠问题不扣分。
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保持总体稳定。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可根据扶贫工作形势和工作要求变化对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在年度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评价方式
(一)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局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二)每年11月上旬,各镇和相关单位对照绩效评价内容,及时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局。各镇和相关单位对上报材料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材料上报不及时或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将视情况进行扣分,对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的,直接评为C级或D级等级。
六、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根据不同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B级(≥80分,<90分)、C级(≥70分,<80分)、D级(<70分)。
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将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反馈。各镇和相关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结果运用
绩效评价等级将做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扶贫局负责解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到2020年12月31日终止。
附件: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https://www.shiquan.gov.cn/UploadFiles/akjyhfj69/PublicInformation/fwzxxczj/2018110713401453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