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第六督导组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着力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为不够、“慵懒散浮”等问题,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组,决定对各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政治巡察,于9月26日首先启动县公安机关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巡察重点围绕县公安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各派出所、涉及扫黑除恶工作的队、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否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力,是否存在组织上重视不够、政令不畅、阳奉阴违等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二是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工作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泛泛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力度不够,工作督促指导不扎实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相关规章制度办事等问题。三是在宣传发动方面,是否存在宣传发动氛围不浓,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不充分不深入,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是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措施等。四是在线索摸排方面,线索摸排是否扎实深入,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是否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摸排工作,尤其是对高利转贷、“套路贷”、暴力索债、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电信诈骗、非法融资等行为开展案件线索重点摸排;对涉黑涉恶摸排重点掌握是否准确,摸排中是否认真履行责任,有无应付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在受理举报方面,是否存在受理举报不规范,有无落实专人受理、专线接听、专册登记;对各类线索分类登记、查办核实、限期回复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不严密、线索管理渠道的失泄密风险。六是在精准打击方面,对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是否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定性、分办是否合理;侦办核实是否存在不深入不细致、敷衍应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不准,处置草率,把疑似涉黑涉恶案件当做一般案件查处;是否存在对已有线索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甚至瞒案不报、有案不立、避重就轻、包庇案件等问题。
通过扫黑除恶政治巡察,倒逼各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夯责任、促整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