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四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双线信息报送机制。全面建立、规范运行基层公安派出所向县公安局,各镇、各部门向县扫黑办双线信息报送机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各基层派出所,各镇、各部门通过深入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开展滚动式全覆盖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广泛搜集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相关问题线索信息。
二是建立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坚持重奖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恶线索热情,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面向全社会建立线索举报激励奖励机制。完善《石泉县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奖励范围、兑现方式和标准,大幅提高奖励金额度,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最高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至10万元。
三是建立双线责任承诺机制。坚持承诺践诺促推主动作为,建立公安派出所所长向公安局党委,各镇党委书记、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双线责任承诺机制。
四是建立连带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建立“一案双查”责任连带追究机制。凡是因践诺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不细、作风不硬不担当导致工作被动,被中省市督查发现通报的,或问题线索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打击而未打击到位,或被举报、曝光查证属实等情形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具体问题,又分别倒查相关镇(部门)党委(党组)和辖区派出所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