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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峰镇: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9-20 08:50作者:毕玉波 牟楠源自:饶峰镇

饶峰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活动,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形成震慑作用,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成员,定期深入到各村(社区)指导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摸排涉黑涉相关线索。与镇纪委,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将各村(社区)摸排的黑恶线索进行甄别,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营造宣传氛围。结合脱贫攻坚政策宣讲、平安建设“两率两度”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在各村(社区)人员集中区域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石泉县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石泉县公安局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信访行为的通告》,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目前,共悬挂横幅20条,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3块,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

开展常态摸排。印发了《涉黑涉恶线索常态摸排机制》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做到“日排查、周汇总、月上报”,由联村领导负责督促每月20日前将线索摸排情况书面上报到镇扫黑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宣传《石泉县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在各村(社区)设置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

依法严厉打击。对摸排出来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分类登记,召开研判会议,对案情线索进行甄别,由镇村干部协助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厉打击,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社会稳定。